2008年5月31日

保險就是保險,是理財,不是投資-補充

保險就是保險,是理財,不是投資,MyDoc寫得很好了
我補充一些我的觀點:

保險最主要的目的,應該是「保障」的部分!至於報章媒體強調的節稅、退休規劃、或是投資,都只能算是保險次要的功能。


1. 手頭經濟狀況越吃緊的人,越需要透過保險的機制,把可能面臨的風險轉嫁出去
什麼叫做風險轉嫁?

[假設老王買了一棟800萬的房子,目前房貸還剩下600萬還沒繳清,這時老王買了600萬壽險。]因為老王享受到保險公司給予的600萬保障,所以老王就有繳交保費3萬元(假設)的義務。
當"萬一"發生了...保險公司就會替老王把600萬的房貸負債還清也就是老王把600萬的責任風險藉由繳交保費,轉嫁給了保險公司
風險轉嫁的好處是,老王的妻子不會因為老王的"萬一",就背負起600萬房貸的壓力雖然保險沒辦法給予精神上的慰藉,但卻能在給付金錢上給予實質的幫助!
因為我們都沒辦法跟上帝訂契約,保證我們這輩子不會發生意外或是面臨風險...所以家庭的經濟依靠、或個人經濟責任加重時,都需要重新檢視一遍自己所買了的保單。


2. 保障不能從投資的角度來看

有些人買保障,看的不是自己該擁有的保障額度...而是報酬率![假設老王花3萬買了600萬終身壽險...一個月後就發生了"萬一"]那報酬率還真是高得嚇人呢!600/3=200倍,年化之後的報酬率高達2400倍 = =+
其實保險不該是由這個角度來看。
針對疾病和癌症,保險分別訂定了一個月和三個月的觀察期,防止道德危機的發生。
道德危機可以用個例子來說明:爸爸幫小孩買了500萬保障,就想把小孩掐死來詐領500萬的保險金。為了避免這類情況發生,所以也衍伸出14歲以下的小孩子,其身故保險金不能超過200萬的限制。
保險應該從自身的需求,和承擔的經濟責任來衡量。(投資型保單的部分,就留待之後論述)


3. 消耗型 vs 還本型商品

還本型醫療和還本型意外險....市場上充斥著各種"還本型"的商品
如果你問我對於還本型商品的看法我只能套句PTT上的說法:「買保險想還本就輸了。」
以我們家還本型的醫療險為例,在momo台賣得跟真的一樣可惜實際上給予的醫療保障,卻比一年一約消耗型的醫療險來的陽春
況且以機會成本的角度來看,每年把一大堆錢卡在單純給付住院日額上,實在是不應該。保險預算應該做更有效的配置!
我不太認同狂推這項商品的業務員。但是身為有良心的業務員,我認為,還本型的醫療是把醫療保障拉高的一種選擇。
前提是本身各方面的保障已經足夠,且預算還很充裕,這類人當然可以選擇還本型的醫療或是意外、癌症險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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