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病史(Medical History):
(項目可能依實際狀況增減)
- 主訴(Chief Complaint):病人這次看病最主要的原因,以口語化書寫。如:頭痛、拉肚子、腳痛等。
- 現病況(Present Illnes):更詳細地描寫主述的表現。例如:若主訴為肚子痛,則必須了解那裡痛?是一陣一陣、持續痛或越來越痛、何時開始的?什麼時候開始的?什麼狀態下會更痛或比較不痛?……等等。另外可能會加上一些可能相關的檢查結果。
- 過去病史(Past History):即病人過去生病開刀或是慢性病的記錄
- 家族史(Family History):即家中親人是否有與遺傳或傳染有關的疾病
- 個人史(Personal History):即病人本身各方面的生活習慣,如煙酒,或是近期旅遊況狀等等
即是醫護人員徒手或用檢簡器材就能進行的檢查結果。如:身高、體溫或聽診器等。
三、醫師醫囑(Physician Order)
醫師在診查病人之後所做的處置,包括:藥物、手術或進一步的檢查。有趣的是,醫囑的英文Order,也可以翻譯為命令與指揮,由此可以看出古時候的醫病關係是上對下的父權關係,言下之意:我是為你好,所以命令你要這樣做。
四、各式檢查與手術的報告
五、會診報告(Consultation Report)
請其它科的醫師會診之後,寫的診斷與建議
六、出院摘要(Discharge Summary)
出院病人最常拿到的病歷,即綜合上述項目,住院期間的治療過程,以及出院後的治療方式或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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