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上篇:台大搞「創新」,長庚搞「標準化」(一)~~醫院同樣需要策略分工和功能定位
目前許多醫院常要求醫師同時必需要有服務(醫治病人)、教學(教導年輕醫師)、研究(進行醫學研究)三方面的業務,並且是做為薪資或是晉升的標準。
產生這種要求的邏輯,表面上是十分合理,一個醫師不斷地研究進修或是教導學生,這樣才會有充夠的新知給病人更好的服務。不過仔細想想,業務是一種專業、研究是一種專業、教學是一種專業。這樣的制度好像是一個企業的員工,同時做業務員、人力資源和研究部門的工作。難道這是因為醫院本身的產品是「醫生」嗎?除了要能提供服務,還能自我複製和自我更新!
我想身兼多重角色的結果,只是讓醫師無法專注在其本業上,並且造成更多倫理上的利益衝突。例如:醫師在治療的中間,又同時在想這個病人能不能納入自己正在做的實驗。基本的服務、進修或教學對於醫師本業的進步自然是需要的,不過比重設計上應該要有所取捨。例如:某一部分醫師60%服務,20%教學,20%研究;另一部分60%教學, 20%服務,20%,其餘類推。或是使用組成team的方式,一個team可以同時進行服務、教學、研究,但當中每個人工作不同,這樣team在運作時,也能相互學習,相互幫助。
也許有更多創新的設計,使醫師的服務更好和病人的權益更有保障,這就需要有心的醫院經營者發揮更多創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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